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中门4间商铺招租

作者:广东粤海广南投资有限公司 浏览: 发表时间:2024-04-22 00:00:00

 

中门店铺共4间,每间占地约44平方米,已隔成二层,一层层高3.9米,二层层高3米,承租方需自行负责二次装修。4-7号店铺作为一个整体用于经营餐饮店(详见附图),只能用电进行经营,禁止使用瓶装气、管道燃气等明火。每月10日前缴付当月租金及上月水电费,水费按5元/立方米、电费按1.2元/度计取。租金每年按5%幅度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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