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谈判公告
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以下统称“采购人”),对公司生猪批发栏及牛栏喷雾除臭药剂年度采购项目采用公开谈判方式选择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YHSPFS20250703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生猪批发栏及牛栏喷雾除臭药剂年度采购项目。
(二)项目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兴路2号。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概况:
为生猪批发栏、牛栏以及卸猪广场正在使用的喷雾除臭设备供应微生物除臭试剂,并提供相关售后服务。
(五)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六)承包方式:固定合同单价,以每月实际发生当量结算。
(七)质量要求:
供应的微生物除臭剂必须适合采购人喷雾除臭设备使用,且为全新原装正品,具有氨气及硫化氢去除率达到80%以上的效果,并提供有效的分析检测报告。产品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国家法规及相关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规范要求。各标准不相同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参与公开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须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生物除臭技术服务和除臭试剂的销售。
(二)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必须是唯一报价,报价格式请参照第三章报价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所有响应文件须密封提供,并加盖骑缝公章,其中采购人明确要求盖章的页面以及涉及价格和资质文件的资料应逐页加盖公章,否则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资料。
(二)请报价人按可接受的最低价格进行报价。如采购人认为价格偏高的,可要求报价人再次报价。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视为无效报价: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密封;
2、响应文件未加盖单位公章;
3、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涂改(无签名确认)、模糊、无法辨认;
4、未响应公开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报价人提供虚假资料、隐瞒误导采购人的;
6、报价人采取串通、借用他人名义报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的;
7、报价人或其成员有行贿、送礼等不正当行为,企图影响评审、谈判工作的;
8、未提供公开谈判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9、公开谈判文件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证实,报价人确实存在上述第5、6、7任一项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报价人的报价资格,列入报价人黑名单。报价人被列入黑名单的,采购人及其上级公司、兄弟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在一定年限内或永续不再接受其报价。
五、公开谈判文件发放时间及地点
(一)谈判文件免费发放,发放时间:2025年8月8日9:00至2025年8月11日17:30。
(二)发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兴路2号。获取公开谈判文件时须出示以下材料: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按第三条参与公开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的文件。
(三)踏勘现场:供应商自行与采购人联系踏勘现场。
六、递交公开谈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上午9点止。
(二)递交地址及联系人: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兴路2号纪先生收,电话15916666759,邮编528225。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一致,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长兴路2号办公楼评标室进行评审。
八、确定中选人方式
本次谈判以最低有效报价确定中选人,报价人报价时提供的发票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比价时应先将含税价转为不含税价再进行比价;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无需进行转换,以含税价进行比价。
九、公开谈判文件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开谈判文件同时在“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dycy.com)、粤海广南(网址http://gdyhgn.com)、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告示栏等发布,澄清文件(如有)及谈判结果于“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gdycy.com)发布。
十、联系方式:
纪先生收,电话0757-85531157
项目详细联系人:刘工13763347371
投诉监督电话:0757-81267651
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